寄件注意事項
寄件注意事項
問題1:禁止運輸的貨物包括哪些?
回答:
1、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禁止公路運輸及公司禁止運輸的貨物。
2、所有門店不得以任何理由運輸,違反者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理,由此造成任何索賠,由發貨網點全責承擔。
一、違規禁寄品
1、易爆物品:如煙火制品(禮花、鞭炮、摔炮、拉炮等)發令紙、干冰、打火機、煤氣爐、煤氣罐、火柴、火藥等;
2、氣體、粉末狀物品(有刺激異味傷害皮膚的化工粉末)、膏狀物品(如錫膏等)、白色晶狀物品。
3、液體(不論是否易燃):如汽油、煤油、柴油、苯、酒精、油漆、涂料、油墨、去光液等化學液體;
4、易燃固體、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:如煤、松香、石蠟、活性碳、白磷、黃磷、油麻、金屬鈉、鎂鋁粉、鋰電、蓄電池等;
5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:如氧化氫、過氧化鈉、次氯酸鈣、氯酸鉀、硝酸鉀、不明化學成份物品等;
6、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。指在流通過程中容易發生中毒和感染的物品,如殺蟲劑、滅草劑、砷及其化合物、汞及其化合物、氰及其化合物、哥羅芳、苯銨、生漆、血液、尿液、體液、炭疽、危險性病菌等;
7、腐蝕品,能灼燒人體組織,并對金屬等物品造成損壞的固體和液體,如硫酸、硝酸、 鹽酸、氯磺酸、冰醋酸、燒堿、雙氧 等。
8、最小單位包裝的最大劑量單支不超過500ML的可承運品如下:
8.1、化妝品、護膚品、洗漱用品(如牙膏、洗面乳、 護手霜、沫浴露、洗發水等)
8.2、食品(不可承運的食用油、調味品、生鮮易變質食品)
8.3、藥品(不可承運的碘酒、酒精、雙氧水)
賠償說明:
8.4、貨物破損,不予理賠,責任由寄件網點自行承擔。
8.5、因破損導致污染到其它的貨物,由被污染方提供貨物價值及發票,按照發票實際金額賠償,最高不超過遺失的賠償標準。(貨物價值小于等于2000元的,投訴方應將貨物提供給賠償方,如涉及到客戶商業機密等特殊情況的另行協商)
9、各種活的動物;
10、各種貨幣;
11、容易腐爛的物品,如:鮮魚、鮮蛋、鮮水果、鮮蔬菜等。
生鮮食物變質腐敗后,留倉分撥中心或網點七天內通知問題件,七天后可做棄件處理,避免污染其他貨物;變質食物如污染其他貨物引起投訴,由被污染方提供貨物價值及發票,按照發票實際金額賠償,最高不超過遺失的賠償標準。(貨物價值小于等于2000元的,投訴方應將貨物提供給賠償方,如涉及到客戶商業機密等特殊情況的另行協商)